(5)具备培养高级人才的条件。高校申报的实验室应有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科研院所及其它单位申报的实验室应具有培养(或代培)研究生的能力和条件。
(6)有凝聚学科优势、汇集科技资源的能力和开展国内外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的实绩。
(7)已建立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8)建设单位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能为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技术支撑及后勤保障。
(9)主管部门能保证实验室建设配套经费及建成后实验室的运行配套经费。
五、不予立项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立项:
1、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申报省科技厅2个或2个以上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2、同一项目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
3、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4、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情况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5、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没有按照统计制度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6、承担国家或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六、申报书填写
(一)、软件下载
项目申请人首先登录河北省科技厅网站“业务大厅”的“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进入“申报软件下载”区,下载“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填报系统”软件,在本地计算机上进行安装,然后按照相关要求和软件操作说明填写项目申请书。请下载“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填报系统”软件的最新版本,以前下载的旧版申报软件将不能进行正确操作。
填写完成后,将申请书电子数据用“申请书数据导出”功能导出为数据包(ZIP文件),还需存入word文档。两个文件都将做为申报数据进行上传。
(二)填报要求
1、项目申请材料内容力求完善、表达完整、叙述准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内容过于简单,不能说明项目情况者,视为申请材料无效。
2、项目申请材料填写完整,组织机构代码、技术领域、科技活动类型、应用行业、学科分类等关键信息填写正确、不出现逻辑错误。
3、项目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4、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科学、客观。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是项目立项评估的关键指标,将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之一。省科技厅资助经费一般是项目的补助经费,科技项目均要有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申请经费额与实际可能提供的金额差别较大,申请单位无法通过增加自筹解决的项目,省科技厅将不予立项。
(三)在线上传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项目请提前说明。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需申报项目的课题负责人请与科技处联系,确定登陆用户名及密码。项目申报人通过此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申请书上传”,上传导出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然后点击“项目查看”,查找到上传的申请书,点击“上传”按钮上传对应项目的word文档。未上传申请书word文档的项目将不能被审核通过。
(四)书面材料: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 - 1 - 2 |